今通•国际机票平台订票规则
- 一、特别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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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您确认同意本订票规则之前,应事先了解本规则的全部内容,同意从今通•国际机票平台采购国际机票,并知悉该平台系由上海今通旅游咨询有限公司所有并负责经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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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旦采购商在今通•国际机票平台网站(www.jintong.net)点击接受本订票规则,即意味着采购商已阅读本规则所有条款,并对本规则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已全部通晓并充分理解,同意接受本规则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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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分维护您的合法权益,平台特提醒您特别关注本规则条款中的黑体部分。若您无法准确理解或不同意本规则的任一条款,请勿继续之后的流程;如有疑问,烦请致电客服电话【021-51618888】。
- 二、规则具体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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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您需履行的旅客注意事项的告知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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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不宜乘机人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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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 重症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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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心血管疾病患者、脑血管病、呼吸系统疾病患者,严重贫血的病人,耳鼻疾病患者,有大面积外伤的旅客,不宜乘飞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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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做过胃肠手术的病人,一般在手术十天内不能乘坐飞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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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消化道出血病人要在出血停止三周后才能乘飞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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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传染性疾病患者,在国家规定的隔离期内,不能乘坐飞机。其中水痘病人在损害部位未痊愈,不能乘飞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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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呼吸系统疾病患者,如肺气肿、肺心病等患者,因不适应环境,如果有气胸、肺大炮等,飞行途中可能因气体膨胀而加重病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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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 脑血管病人,如脑栓塞、脑出血、脑肿瘤这类病人,由于飞机起降的轰鸣、震动及缺氧等,可使病情加重,禁止乘飞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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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耳鼻疾病患者,耳鼻有急性渗出性炎症,及近期做过中耳手术的病人,不宜空中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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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 精神病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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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患者,如癫痫及各种精神病人,不宜乘飞机。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在症状控制后,咨询医生后再考虑乘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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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婴儿与孕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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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 婴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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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14天-2周岁的婴儿可以购买婴儿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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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婴儿票网上不能单独提交,可成人+婴儿一起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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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 孕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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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乘坐飞机有一定的限制条件,请在您计划旅行前及时告知您的医生关于您的旅行计划,征得医生的同意并出具适航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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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老年旅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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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航司要求超出规定年龄以上的老年旅客,登机时需要提供航司要求的健康证明材料,证明身体状况达到乘坐飞机的要求。具体规定内容,请参考各航司官方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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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航班与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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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航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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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选择条件后的所列航班为符合条件的全部航班,订位如有问题会另行电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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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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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由票价、税金、燃油费、民航发展基金(原机场建设费)四部分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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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 票价:票价根据航空公司、舱位、有效期、退改签等规定而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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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 税金:税金根据每天的汇率会有所浮动,具体以您出票当天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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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 燃油费:燃油费是航空公司因为燃油加价而增收的费用,具体每条航线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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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 民航发展基金(原机场建设费):民航总局规定所收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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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订单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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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旅客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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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 生成订单时,您须保证录入的乘客信息准确、真实、有效;下单成功后不可随意修改订位记录信息,如因此产生的差价,由您全额承担。如需变更订座记录信息,请联系出票客服或取消原有订单,并将修改后的订位记录重新导入生成新订单。请用相关订位系统,调取订位编码内容,再执行对应系统计算运价指令(如ETERM中的QTE:/航空公司),将其全部内容复制,保证准确,并粘贴到左边(“PNR创建订单”下方)黑色输入框内;因信息遗漏、故意更改(例:代码共享航班标识、运价未录入完整等)等导致审核错误、价格缺失等问题,今通国际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系统”)有权依法向您(即采购方,同指)追索(注:今通国际平台有权对采购方的平台账户及关联账户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冻结、划扣、留置、抵偿、代为重开或提起诉讼、对未起飞机票采取退票不退款且不事告知等措施来使用采购方账户资金、已收或应付款为供应商、旅客及或平台挽回损失,下同)。查询预订订单(“航班查询”订单)必须用登机人本人姓名和证件提交订单,如预订姓名与证件姓名不一致将无法登机,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乘机人、今通国际平台等所有直接或间接损失,下同)均由采购方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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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 出票联系方式:请正确、详细的输入您的联系信息并保持通讯畅通,以便出票客服能及时地与您联系;如联系人、联系电话等资料有误,此订单将被视为无效订单进行作取消处理,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您方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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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3售后联系方式:提交平台接受航变和紧急通知的电话或邮箱请务必正确,保持畅通;如果因出票、退票、废票、改期等业务需配合处理,今通国际平台会尽快按照事先预留的电话或邮箱联系告知;如因所留的电话无人接听、忙音或迟迟不回邮件等任何通讯问题而无法联系到您,从而导致不能及时确认、处理机票前述相关问题的,今通国际平台将不承担任何责任,若因此给平台造成任何损失的,平台有权向您方追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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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旅客类型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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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乘机人相应的身份,系统将根据您所提供的乘客身份类型为您提供相应价格。无论您的身份是留学生、新移民、劳务人员或是儿童,若您愿意接受“普通”乘客类型的价格,即可以预订此价格。关于特殊乘客类型的预定、订位方式与普通乘客之间的差异及是否可以适用具体规定,请参考各航司官方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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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国际及港澳台单程票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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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1 只有长期留学生签证、移民签证、一年以上的长期工作签证等签证类型才可以购买单程票,其他商务和旅游类型的短期签证必须购买往返票;否则会由于目的地国家的相关政策限制,您将无法办理乘机和出境手续,请您务必确认核实后再购买单程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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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中转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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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客预订国际中转机票时,需按照中转国相关政策,提前办理过境签证,否则将无法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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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借票行为(例:香港中转提供第三方国家机票可免签证入境)生成的机票订单,由于政策因素可能出现后续无法废票或者下发罚单(注:采购商所订机票之相应负责承运航空公司出具的IATA统一格式之“BSP/代理人借项通知单”,业内统称“ADM罚单”)的可能,今通国际平台谢绝此类订单的预定和导入,若因此给平台造成任何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罚单”中所载明的全部金额)的,平台有权向采购方追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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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违规订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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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1 若存在弃程、拉位、偷位等订单的,供应商有权直接做退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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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2今通国际平台有权根据平台交易安全需要要求您方提供包括但不限于担保函及保证金,以确保您方订座的准确性、安全性和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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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3 对于已出票订单,航司一旦认定违规(如弃程、拉位、偷位等)我司将直接做退票不退款(不事先通知)处理,若引起航司下发航司罚单(注:采购商所订机票之相应负责承运航空公司出具的IATA统一格式之“BSP/代理人借项通知单”,下文中的“罚单”若未做特别说明的均同此处解释),将由采购方承担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罚单”中所载明的全部金额,下文“损失”未做特别说明的均同此意),若因此给平台造成任何损失的,平台有权向采购方追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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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4平台一旦认定违规行为(弃程、拉位、偷位等)造成航司下发罚单的、一旦收到采购商所订阅机票之相关负责承运航空公司出具罚单的、或者其他具备实际依据赔损的情况,今通国际平台有权针对违规采购账户下所有关联账户进行资金冻结或暂扣款处理。若平台先行垫付了罚单金额,则有权直接从冻结或暂扣款项之中直接予以据实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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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外放无位需要做空编或者放抢的情况下,如没有抢到对应的舱位,将由采购方自行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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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针对部分航司开通的空铁、空巴、海空、欧铁等特殊联运产品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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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1 请采购方于导单前与对应航司确认相关政策的具体实施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订座方式、销售方限制、适用航班航线、适用舱位等及其对应的相应操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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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2 此类特殊行程请务必于订单支付前完成前述相应确认工作,以防后续出现问题,若因未及时确认到位、特殊产品未通知平台和供应商做对应处理导致问题的由采购方自行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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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订位编码重复利用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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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1 对于曾出过票的记录编码(PNR),采购方需于下订单前,删除订位编码内的运价项等信息,如ETERM中的(FC/FN/FP)、EI备注项、TN票号项及关联项SSR TKNE;如因使用已开过票的记录再行开票,造成后续违反航司订位编码不能重复使用(机位无效、无法登机、下发罚单等情况)的规则或供应商因为被错误引导从而没有产生新票号的后果,由采购方自行承担,若因此给平台造成任何损失的,平台有权向采购方追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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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2 通过平台产生的非采购编码,严禁采购方二次导单使用,如因此产生后续问题将由采购方全权负责,若因此给平台造成任何损失的,有权向采购方追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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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3不得使用平台预订的订位编码去其他公司外采开票,如若发生,则取消订位编码,由此造成旅客无法登机等其他一切损失的均由采购方自行负责,若因此给平台造成任何损失的,平台有权向采购方追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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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订单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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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生成的订单在支付前需要提交出票方审核,在审核通过后您才能支付出票,您需要在航信系统规定的出票时限前4小时提交出票方审核,如因您没有按时提交审核导致座位在审核时被NO位,需要采购方自行承担,若因此给平台造成任何损失的,平台有权向采购方追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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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审核通过的订单税金可能会有变化(例:境外或香港配置出票的供应),以变化后的税金为准,请您支付前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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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审核未通过的订单或者审核通过但是不想再出票的订单,编码请您及时取消,如因您未及时取消订单导致的罚单需自行承担,若因此给平台造成任何损失的,平台有权向采购方追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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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造成面价税收不符等问题,需采购方补齐航司GDS面价税收(如中航信问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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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选定供应商换编政策,如果支付后不想出票了,请及时来电通知平台取消换编编码,如因未及时取消位子造成的损失由采购方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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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订单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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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由于航空公司会根据航班收益状况随时清舱,您的订单审核通过并支付成功后请预留2小时以上的出票时间(以航信系统规定的出票时限为标准),防止因此导致的NO位。若因没有及时支付或未预留足够时间造成的NO位,由采购方自行承担(请参照第7条 NO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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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若您已支付,但因航空公司清舱或其他不可抗拒因素导致位子被NO的情况,由采购方自行承担(请参照第7条 NO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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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查询预订订单如在2小时内或航司系统取消预定信息前,未完成支付,平台将自行取消订单,届时未及时支付的订单需您根据当前查询情况重新生成订单,若造成损失的,由采购方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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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支付成功的订单60分钟之后才允许“取消订单,申请退款”,如果在该时间段内需要“取消订单,申请退款”需电话联系平台客服,通知暂不开票,平台将尽力尝试拦截,不保证绝对拦截成功,拦截成功与否以实际沟通结果为准;如未及时通知、未拦截成功造成开票,由采购方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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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支付成功的订单在“暂不能”状态下2小时后允许采购方自行提交“取消订单,申请退款”,如果在该时间段内需“取消订单,申请退款”,请您致电平台客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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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所有支付成功订单均视为已确认行程的有效订单,拥有直接开票权(除出票系统未授权以外),如因撤单不及时或擅自修改记录信息导致误开票或开错票,由采购方自行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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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请勿重复提交、支付相同订位编码,相同行程日期与乘机人的订单,如因此导致重复出票,平台会尽力协助进行退废和退款操作,但不保证绝对成功,但由此所产生的费用损失须由采购方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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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平台只接收在线支付方式,银行卡信息和支付密码在交易中不经过平台系统,直接以安全通道方式递交支付网关,支付网关是受法律保护的支付平台,确保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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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订位编码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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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订单若是使用您自有的配置生成(针对采购方记录编码生成的订单)的,则您需要对航班起飞前所有未取消订单的订位编码进行监控,在航班起飞前规定时间(依据各航司官方规定)内处理订单(提交审核、支付或者取消);如因未及时处理造成座位或者订位编码被取消、航空公司罚单以及其他损失的所有情况,由采购方自行承担,若因此给平台造成任何损失的,平台有权向采购方追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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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通过非法手段取得的座位,导入平台出票的,平台将按违规操作处理(包括但不限于取消订单、已出票订单退票不退款等),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采购方自行承担,若因此给平台造成任何损失的,平台有权向采购方追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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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如有信息不全及伪造修改信息,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采购方自行承担,若因此给平台造成任何损失的,平台有权向采购方追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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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如未按照部分航司针对CTCT,CTCM等信息的格式和规则进行规范输入等行为,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采购方自行承担,若因此给平台造成任何损失的,平台有权向采购方追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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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如有信息不全影响正常出票,采购方授权平台可根据惯例代为输入不全信息,但不保证代为输入的信息准确性,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采购方自行承担,若因此给平台造成任何损失的,平台有权向采购方追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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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一旦发现违规行为的问题订单,为了减少或避免各方损失,防止航司罚单和规范机票市场及平台正常运营秩序,采购方不可撤销的授权平台优先处理,包括但不限于无通告退票不退款、暂扣改期退票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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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NO位处理与开票系统座位差异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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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平台承诺从采购方最后一次支付成功起,不包含因采购方录入信息不全、第三方因素(例:航司行为)或不可抗力(例:断网停电)等造成的暂不能开票的,在不违反本规则第3条、第4条、第5条及第6条的基础上,如超过30分钟无理由未出票导致航空公司NO位和变价的,供应商承担赔偿责任,概与平台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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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赔偿限额最高不超所预订舱位票面差价。如因您订位编码中存在问题(如航段不连续、订位编码无法入库、证件信息不准确等)无法出票或订单出现争议双方无法达成协议的,沟通过程中出现NO位的,由采购方自行承担,若因此给平台造成任何损失的,平台有权向采购方追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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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境外出票和B2B官网出票等情况,因供应商所用系统和国内ETERM不同,可能会出现eterm有位而实际无位的情况,包括部分系统会根据各区域情况放位。因此产生的退回无位或改订舱位等进一步的需求,敬请采购方配合和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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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订单出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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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 如遇供应商无票本或换编码政策外放无位的无法出票,采购方支付未超过30分钟订单,供应商允许拒单。采购方可选择取消订单重新提交订位编码或更换其他供应商出票,其中损失由采购方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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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 如遇航司区域运价差异造成无法使用所选政策,其中产生的差价需采购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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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 对于单开婴儿、无成人陪伴儿童、VIP及其他特殊旅客(如病残旅客、孕妇等),您不能在平台采购出票,平台有权对此类订单进行退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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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订单出票结果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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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订单状态“出票完成”后,您需自行检查订单中订位编码信息、票号状态(境外出票完成的订单建议联系航司或网站上确认核实),如有问题请及时致电平台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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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如订单要求确认座位的,请您及时提醒客人在航班起飞前规定的时间进行航班再确认,如因您未及时通知或未通知到客人而导致客人已出票的座位被取消,采购方自行承担,若因此给平台造成任何损失的,平台有权向采购方追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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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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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从出票的当天起到行程结束6天内请在线申请报销凭证,并正确填写开具发票具体信息和联系方式,若未及时在线申请导致过期无法打印行程单将由采购方承担,若因此给平台造成任何损失的,平台有权向采购方追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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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 开具发票一律在该编号出票完成状态后办理,办理发票事宜在正常工作日的9:00-18:00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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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 所有发票将以寄付或到付的方式寄出,如:收方付费地址不详细或拒收等原因造成退件或重复发件损失由申请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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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更改与退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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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按照航班时间前后顺序使用机票。机票退票、改期、签转、航程变更将根据订单关联政策的相应规定进行操作,出票后如改期、签转、退票、航程变更等所产生的费用将由您全额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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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 退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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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1自愿退票:无论客票是否使用,如需退票,需在航空公司规定的客票有效期内提出,并同时根据对应航空公司规定以及对应订单内关联政策的相关规定从严执行退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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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2非自愿退票:根据航空公司的具体规定,并按照订单关联政策的相关规定执行退票,如有需要,必须根据航空公司规定提供符合非自愿退票的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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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3退票一旦申请,不可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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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4平台受理退票的时间为正常工作日的9:00-17:00,除此以外的时间以及周末和节假日(节假日遵循境内、境外等客票出票地当地的节假日规定),平台会根据航司以及供应商上班情况,提供协助,非正常工作时间提交的紧急退票,导致无法完成操作的,需采购方自行承担损失,若因此给平台造成任何损失的,平台有权向采购方追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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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5无论何种原因退票,退票前所支付的任何“手续费”均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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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6在客人确认退票时,您须第一时间确保出票时的订位编码已取消,非采购方的编码请及时致电平台客服协助取消,并在平台提交退票申请。因各大航司误机时间规定不同,为避免产生误机费,请尽量在起飞前24小时外取消PNR并提交退票;如因未取消编码或未及时提交退票而产生的额外费用,由采购方自行承担,若因此给平台造成任何损失的,平台有权向采购方追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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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7凡涉及到退票规定有区分起飞前和起飞后、飞前多长时间变更退票状态以及涉及NOSHOW费规定的,必须提供订位编码取消操作的完整记录,如未取消而因此产生的额外费用,由采购方自行承担,若因此给平台造成任何损失的,平台有权向采购方追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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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8 如需全退等特殊退票的,须注明原因并提供航司及平台需要的相关证明,若无相关证明或不能及时提供,导致无法办理或延迟退款的后果,采购方自行承担。若因采购方提供的相关证明存在虚假,导致航司罚单,由采购方全额承担罚单金额,若因此给平台造成任何损失的,平台有权向采购方追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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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9在正常供应商退票处理期限内,须加急办理的(如:涉及有误机费用,须提前做退票状态),请在供应商工作时间内提交,且务必提交后立即致电平台客服,申请协助跟进供应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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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10自申请开始10个工作日以内过期的退票订单,请务必在申请退票之后,致电平台客服,申请协助跟进供应商处理。因未及时通知平台,导致无法办理或延迟退款的后果,采购方自行承担,若因此给平台造成任何损失的,平台有权向采购方追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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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11如需重出全退的,因各出票地的航空公司有不同规定,重出票或提交全退申请前须与平台客服人员联系确认,此类情况能否全退,平台不保证绝对成功,具体以航司审批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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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12如采购方在未经实际乘机人书面自愿申请退票的情况下擅自对实际乘机人机票进行包括但不限于退票等处理的,今通国际平台有权对采购方(含与采购方关联的第三方)的平台账户以及关联账户中的资金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冻结、暂扣、留置、抵偿或代为旅客重新购买机票等措施。该措施不足以弥补平台损失的,平台有权继续向采购方(含与采购方关联的第三方)追索。若因此而给与采购方关联的第三方造成损失的,由采购方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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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 客票变更及处理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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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1 客票如需变更时,请在需变更原航班或新航班,起飞前至少3小时提交变更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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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2 如订位编码是采购方的,由采购方自行修改并承担编码修改后产生的所有费用。改期订单确认费用后,价格只对审核当时的信息(舱位等)有效;若信息变更,则须另行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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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3 按照订单政策或航司要求,为只限出票代理人负责改期的订单,由平台负责联系供应方并在变更后请您自行关注改期订单并检查相关改期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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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4平台受理改期的工作时间为正常工作日的9:00-17:00,除此以外的时间以及周末和节假日(节假日遵循境内、境外等客票出票地当地的节假日规定),平台会根据航司以及供应商上班情况,提供协助,非正常工作时间提交的改期,导致无法完成操作的,采购方自行承担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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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5 非只限出票代理人操作的变更,平台将协助查询航空公司联系方式,您需按照平台提示,前往航空公司柜台或办事处交纳费用,并办理变更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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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6 如您不便前往航空公司处办理变更手续的,需要通知乘机人在航班起飞规定时间前,亲自前往机场柜台,办理变更手续,并告知其变更费用。如因您未通知乘机人或者通知有误,导致乘机人无法登机以及其它损失的,由您来承担赔偿费用,若因此给平台造成任何损失的,平台有权向采购方追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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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7 变更完成后,您须自行核对变更信息(订位编码行程、承运人、舱位、改签时间、旅行信息、关联项、用DETR:TN/票号指令检查航段日期时间是否已改为客户指定的旅行日期时间),检查无误后确认结束变更,如遇航班是联运、共享等非实际票本航司的航班更改,请更改完成后自行联系航司确认机位是否正常。若未及时核对或未正确核对而产生损失的,采购方自行承担,若因此给平台造成任何损失的,平台有权向采购方追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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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8 涉及到改期有费用的,非必须代理人(政策特殊备注除外)操作的改期订单,由采购方或客户自行去航空公司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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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9 如改期需平台协助供应商代为办理,根据时间情况,平台有权拒绝协助办理或在收取人民币100元服务费后协助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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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10 特殊改期申请如改名字、改证件、需要去航司柜台改期等特殊情况的改期申请,平台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在原有服务费的基础上加收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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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11 针对所采购产品中,有明确说明必须由供应商完成改期换开操作的订单,采购方在未经平台和供应商同意的情况下,私自联系航空公司完成改期换开,造成供应商和平台损失的,今通国际平台有权对采购方的平台账户及关联账户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冻结、划扣、留置、抵偿等措施来使用采购方账户资金、已收或应付款为供应商和平台挽回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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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12 针对所采购产品中,采购违反航空公司规定,私自违规操作客票的更改、关联等,导致出票方收到航空公司的罚单,由采购方全额承担罚单金额,并且今通国际平台有权对采购方的平台账户及关联账户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冻结、划扣、留置、抵偿等措施来使用采购方账户资金、已收或应付款为供应商和平台挽回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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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客票作废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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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 当日客票如需作废,请在供应商人工工作时间内提前至少半小时提交,部分航司或地区规定航班起飞当天或起飞前2小时内或以上无法作废,如遇作废申请退回的,敬请谅解。若因没有及时提交导致无法作废,请按照订单退票规则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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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 提交客票作废申请后,待完成后请自行检查票号状态为”VOID”并取消订位编码(平台不建议使用已废票后的编码重新开票,尤其是外航的记录容易出现后续问题)。若您因实际需求废票要保留订位编码,须在退废票申请中明确说明。因订位编码未取消、虚占航空公司机位导致的航司罚单和其他损失,需由采购方承担,并且今通国际平台有权对采购方的平台账户及关联账户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冻结、划扣、留置、抵偿等措施来使用采购方账户资金、已收或应付款为供应商和平台挽回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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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 特殊票(例:政策内明确备注的、大系统开的、积分奖励票及B2B官网等)不允许作废;废票过程中,如因票号状态不符合废票条件,需自行联系航司更改状态为“OPEN FOR USE”方可废票操作。平台建议先行确认后再行提交废票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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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 航司规定无法作废的情况,平台根据各地销售和航司下发的文件要求,针对无法废票的航司(如:MU CA CZ HU等)建议采购方通过退票进行操作。因各地政策和航司内外信息不一致的特殊性,可能存在两者的规则冲突。请以平台接收到的文件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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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 平台夜间23:00后提交的废票,由于航司航信结算的原因,不保证废票成功,以最终票号状态为准,如废票失败请按照订单退票规则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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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6 境外出票订单,因各地政策差异与时差因素。申请废票结果请以实际审核与票号状态为准,请采购方于出票前提前确认乘机人是否成行,以免因时差或政策因素导致的无法废票而产生损失,若因此给平台造成损失的,平台有权依法向采购方追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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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登机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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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航班一般须提前2-3小时到达机场办理登机手续,航班起飞前1小时停止办理。(注:具体每个航空公司办理登机截止时间各有所不同,详情可致电相关航空公司确认;部分机场存在殊调整的情况,请关注相关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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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航班变动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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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 采购方自身订位编码出票完成的订单,航班变动信息由采购方自行核查和处理,平台不提供额外通知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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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 采购方可通过“航变订单管理”菜单处理平台通知的航变内容,同时平台以短信或邮箱方式发送到下单时预留手机号中或者邮箱内,在此以外平台不再做其他通知。如因采购方原因(包括但不限于预留电话、邮件信息不对等)而未及时通知乘机人,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采购方自行承担,若因此给平台造成损失的,平台有权依法向采购方追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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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 航司突发性的临时航变、调整等航班变动内容,由于通知传递中的延迟性,如无法及时通知,敬请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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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4今通国际平台仅提供票务信息,任何临时发生的航班取消或变动请直接与相关航空公司联系,今通国际平台不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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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机票使用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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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注意,机票需按照航班时间前后顺序使用,否则航空公司有权拒绝承运,若因此给平台造成损失的,平台有权依法向采购方追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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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特殊餐食及服务申请特殊餐食及特殊服务一般需提前3天申请,如需要请在预订时注明,今通国际平台相关处理人员会把您的要求转交供应商传输到航空公司,但平台不确保申请成功,具体是否申请到,请到时直接致电所属航空公司进行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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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航班数据及机型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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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方在使用今通国际平台时须明确并提醒旅客注意:今通国际平台的航班数据信息由中国民航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等提供。由于航空公司会对航班时间或机型等做临时调整,因此今通国际提供的航班数据信息仅供旅客作为一般参考,任何公司或个人不能将此作为今通国际做出任何承诺或做出任何保证的依据,若因航班数据信息问题而给采购方或第三方造成损的,今通国际免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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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管辖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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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同意因机票订单履行纠纷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接受今通国际平台实际办公地人民法院的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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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限制携带液态物品乘坐民航飞机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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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航空安全,参照国际民航组织的标准,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决定限制携带液态物品乘坐民航飞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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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 乘坐从中国境内机场始发的国际、地区航班的旅客,其携带的液态物品每件容积不得超过100毫升(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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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 盛放液态物品的容器,应置于最大容积不超过1升 (L)的,可重新封口的透明塑料袋中。每名旅客每次仅允许携带一个透明塑料袋,超出部分应交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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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 盛装液态物品的透明塑料袋应单独接受安全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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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 需在国外、境外机场转机的由中国境内机场始发的国际、地区航班旅客,在候机楼免税店或机上购买液态物品,应保留购物凭证以备查验。所购物品应盛放在封口的透明塑料袋中,且不得自行拆封。国外、境外机场对携带免税液态物品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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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 来自境外需在中国境内机场转乘国际、地区航班的旅客,携带液态物品,适用本条规定。其携带入境的免税液态物品应盛放在袋体完好无损,封口的透明塑料袋中,并须出示购物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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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托运行李逾重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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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客携带的托运行李额,重量若超出航司提供的免费托运行李额限制规定的,旅客需支付额外的逾重费用,具体费用以各航司收费标准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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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航班信息免责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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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方在使用今通国际平台时须明确并提醒旅客注意:今通国际提供的各类航班相关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舱位价格、餐食、起降准点率等,来源于中国航信、全国各大机场、航空公司及相关部门公布数据。由于这些信息可能随时变化,以及网络传输问题,今通国际提供的此类信息可能并非最新或存在误差,因此仅供旅客作为一般参考,任何公司或个人不能将此作为今通国际做出任何承诺或做出任何保证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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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服务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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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今通国际是将有资质的机票代理机构提供的旅游服务信息汇集于互联网平台供用户查阅的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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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平台客户服务时间00:00-23:59,出票时间和废票时间以各政策所发布的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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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交易过程中,您须查看平台上的所有提示信息,这些信息均为本订票规则的一部分,须严格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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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本规则中的“关联”以甲方的认定标准为准且甲方拥有最终解释权,包括但不限于相同IP、支付账户、QQ、手机号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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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5 若您(采购方)在注册时提供的身份信息与您在实际支付费用时所用支付帐号(渠道)对应的身份信息不一致的,则您(采购方)在此确认且同意本规则中您的最终身份信息以您在实际支付时所用支付帐号(渠道)之对应身份信息为准,本规则中对您(采购方)的所有条款均对该支付帐号(渠道)之对应身份主体有效。若因此给其他任何第三方造成损失的,均由您(采购方)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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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6 采购方与今通国际平台交易合作中,任何原因导致的第三方公司的罚单,今通国际不予承担,若因此给平台造成损失的,平台有权依法向采购方追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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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7在采购方使用今通国际交易平台过程中,今通平台会实时提供各项售中售后协助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系统维护、数据更新、数据传递、改期、退票等),故今通平台有依据市场准则收取一定比例的服务费用(包含不限于平台管理费,改期手续费,退票服务费等)的权利,具体实际交易情况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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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8本采购须知中未涉及的交易规则等未尽事宜按相关航空公司文件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