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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 11.8起美加线额外托运行李的规定

2010-11-30

2010年11月8日起菲律宾航空公司(PR)将对美国、加拿大和关岛航线的额外托运行李调件数规定如下:每名旅客最多可托运3件行李,但将视航班舱位情况决定是否接受第3件托运行李;需托运4件或以上的旅客必须事先与菲航确认并支付相应的逾重行李费。
 
托运行李:一般指的是超出飞机规定的随身携带的行李重量,超出部分需要办理托运。办理托运的物品重量在20公斤以内的不收取任何费用,超出20公斤的部分则需要按照每公斤10元收取托运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