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1年3月27日起(出发日期),乘坐加航自北京、上海或香港出发前往美国时,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过境加拿大时将不再需要办理加拿大过境签证(简称TWOV):
1、持有有效的中国护照、持有有效的美国签证。
2、购买往返程机票,且全程机票必须确认,等位状态不适用。
3、乘加航直飞航班经YVR或YTO转机,当天转机至美国、在清关柜台工作时间内清关。
以下情况TWOV不适用:
1、乘坐AC30或AC26至YTO转机(即在加拿大中转两次),去美国的客人不适用。
2、在YVR或YTO转机过夜的客人不适用。
3、中国大陆及香港出发的单程机票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