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7-19
澳门航空自2011年7 月8日 (开票日)起, 将在澳门-上海/杭州/宁波/南京 or v.v.航线商务舱征收NO-SHOW费用。 此项收费针对已订位开票,但未如期成行且未有在航班起飞前更改或取消该机位之旅客,收取NO-SHOW费用,每人每次MOP800/CNY700或其它等值货币。该费用将于旅客持原机票再次订位或申请退票时于澳门航空票务柜台收取,具体使用条款以当前的系统显示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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