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12-14
2011年12月5日起(出票日期), HU/CN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征收标准调整如下 :
一、成人旅客:800公里(含)以下航段每位旅客收取70元燃油附加费,800公里以上航段每位旅客收取140元燃油附加费。
二、儿童以及按民航局规定享受成人公布普通票价50%优惠的革命伤残军人和因公致残的人民警察,实行减半收取,如个位尾数不足10元按舍去计收。
三、按成人公布普通票价10%计价的婴儿免收燃油附加费。
上一页 AF 法航荷航调整行政费的通知
下一页 MU 关于修改部分远程航线销售运价通告的行李额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