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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 关于实施特殊餐食预订操作规定的通知

2012-01-13

一、适用日期 适用于自2012年1月1日起在订座系统中提出特殊餐食申请的客票。

二、适用航班 适用于由国航实际承运且挂国航航班号的国内、国际及地区航班。

三、申请时限 一)对于犹太餐的预订,最迟须在航班起飞前48小时(含)在定座系统中申请。距航班起飞前48小时内,不接受犹太餐的申请。 二)对于犹太餐以外的特殊餐食的预订,最迟须在航班起飞前24小时(含)在定座系统中申请。距航班起飞时间前24小时内,不接受任何特殊餐食的申请。

四、申请指令 在适用航班范围和规定的申请时限内,预定的20种特殊餐食及13种SPML禁忌食品种类,均以PNR中系统自动回复“KK”作为“申请成功”的最终确认。

五、申请变更 一)自愿变更 航班起飞前24小时之内,系统不接受特殊餐食的自愿变更申请。 二)非自愿变更 对于已申请特殊餐食的旅客,无论在航班起飞前24小时以外,还是航班起飞前24小时以内发生非自愿变更,系统均会按照运力调整后的新航班所对应的餐别标准自动给予回复。对于运力调整后的新航班所对应的餐别标准不允许提供特殊餐食的情况下,系统将会自动回复“UC”予以拒绝,此时今通建议代理致电航空公司,与之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