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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 航班不正常旅客通知操作规定

2012-04-18

境内外国航售票处、电话销售中心和销售代理人要及时处理定座系统中的SCQ,将航班不正常信息通知到旅客,并把通知到旅客的结果回写到该旅客的订座记录“OSI”组中。 境内国航售票处和代理通知回写格式: 航班取消或第一次变更:OSI:CA TYTZ; 航班第两次(以上)变更:OSI:CA TYTZ CA986 22MAR 1300 (航班号、日期和起飞时间是航班变更后的状态)。

境内电话销售中心通知回写格式: 航班取消或第一次变更:OSI:CA SYTZ; 航班第两次(以上)变更:OSI:CA SYTZ CA986 22MAR 1300 (航班号、日期和起飞时间是航班变更后的状态)。 境外国航售票处、电话销售中心和代理通知回写格式: 航班取消或第一次变更:OSI:CA TYTZ或OS:CA TYTZ; 航班第两次(以上)变更:OSI:CA TYTZ CA986 22MAR 1300或OS:CA TYTZ CA986 22MAR 1300 (航班号、日期和起飞时间是航班变更后的状态)。

今通友情提示,境外GDS若OSI指令格式不能输入,可使用OS指令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