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期:2011年08月03日(含)—2012年3月24日(含)(以升舱MCO填开为准)。
1.一般规定
1.1旅客需重新订座时,因订座系统中相应(子)舱位已关闭而需要更改原(子)舱位等级,如果客票上注明收费标准的,按客票上注明的标准收取改舱费用。如果客票上没有注明收费标准的,按照以下(子)舱位差额表收取相应差额。
1.2在客票有效期内,如升舱和改期同时发生,则两者比较取高者一次性收取.在客票有效期之外,则按照港澳地区航线运价使用总则(RHM001)客票延期办理。如航线有其他销售运价规定则。按航线具体规定办理。
1.3有成人陪伴的儿童、占座婴儿按收费标准的100%计收;无座婴儿按公布运价规定执行。
1.4填开MCO或换开客票时,需要在TOUR CODE栏内加注: HOG1101
2.各航线各(子)舱位间差价固定收费标准
2.1适用日期:以下适用日期均使用2.1.1的升舱收费标准。
A、客票填开日期:2011年08月03日(含)-2012年3月24日(含)
第一国际段旅行始发日期:2011年08月03日(含)—2012年3月24日(含)
2.1.1吉祥航航班收费标准:
航线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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舱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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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级升舱费(CN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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舱位区间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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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航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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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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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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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T/M/L/B/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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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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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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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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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航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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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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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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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T/M/L/B/Y
|
|
Y-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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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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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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