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6-20
自2012年6月1日起(以出票日为准),马来西亚航空对退票情况下税金处理规定修订如下: 1.运价使用条件中规定可以退的机票,在票价扣除相应的退票费后,税金和票价可以退 2.运价使用条件中规定不可以退的机票,税金YQ\YR一律不退。此规定适用同样使用于部分使用后不得退票的机票 其他税金含机场建设费和其他政府税金可以全退。
上一页 MU 授权东上航(含中联航)代理单位以换开形式进行客票变更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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